主祷文与饶恕 — 张大卫牧师


1. 告的主

张大卫牧师通过逐条回顾主祷文所包含的意义,具体阐明了我们为何需要祷告以及该如何祷告。他首先强调,“我们在祷告时,应该有明确的目的和顺序。”并指出,在主祷文的前半部分,首先提到的两个祷告主题是:愿上帝的名被尊为圣,愿上帝的国降临。这两个主题既是“人类存在的目的”,也是“我们活着的目标”,提醒我们要过荣耀上帝的生活,并将上帝的国度拓展到这片大地上。然而,我们自己是有限而且无知的,有时甚至不知道该求什么。这时,主祷文就成为耶稣亲自教导我们的祷告典范和框架。

张大卫牧师认为,主祷文并不仅仅是“一段背诵用的祷告”,而是让我们学会如何祷告、将祷告内化于心的极其重要的祷告。很多人并不了解何为祷告,或不知道如何在上帝面前祈求,常常只是在祷告中模糊重复,或者仅列举一些日常需求就草草结束。但若正确理解并持续默想主祷文,我们就会牢牢抓住“先求上帝的荣耀和上帝的国度”这一大框架,然后才在此基础上平衡地求取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粮食和各样需要。

他引用《罗马书》第8章中“我们本不知道该怎样祷告,但圣灵会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亲自为我们代求”这段经文,强调人因软弱,所以连祷告本身也需要圣灵的帮助。说到方言或翻方言之类的恩赐,这可以帮助我们与上帝沟通,但同时也应当重视用我们听得懂的语言、在理性层面祷告的重要性。“若说方言能让我在不明白具体内容的情形下向上帝祷告,这是宝贵的恩赐;那么能用自己的理智、感情、意志明确地向上帝祈求,更是难能可贵。”他引用《哥林多前书》14章19节:“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胜过说万句方言”,来说明当我们清楚知道自己在祈求什么,也明白其意义时,这样的祷告往往更有益处。

就这样,张大卫牧师在探讨主祷文奇妙的结构和内涵时指出,在已经讲解了第一和第二个祷告主题“愿上帝的名被尊为圣,愿上帝的国降临”,以及随后“赐给我们日用的饮食”这一段后,他特别说明:真正能供应我们一切所需的那一位乃是上帝,“祂会奖赏那寻求祂、祂也供应向祂祈求的人”,因此我们当凭信心向这位美善的上帝祈求。正如《马太福音》7章9-10节,耶稣曾说:“你们中间,谁会给求饼的儿子石头呢?求鱼的儿子,会给他蛇吗?”意思是上帝是赐给我们最好的那位,我们理应相信并祈求祂。

然而,这里祷告并不只是罗列愿望,而是要先正确认识“上帝是怎样的一位上帝”。张大卫牧师指出,“人们不信上帝,最大的原因之一就是没真正认识到上帝确实是良善的神。”人会对某个对象产生好感,往往是因为在与其相处的过程中感受到对方持续施予善意。就像孩子年幼时首先会感知到母亲的好,同样,在灵性层面上也是如此。很多人是因为不熟悉上帝,或对上帝有错误印象,所以才不相信。因此,无论在教会还是家庭中,都应该首先教导“上帝真的是一位好神”。我们常唱“良善的上帝”这类诗歌,也是在帮助人熟悉这样一个形象:祂会喂养我们、给我们穿戴、为我们洗涤。这个熟悉的过程十分重要。

接着,张大卫牧师提到门徒问耶稣“我们该如何祷告”这一情节。因为犹太教和其他宗教团体都有各自的祷告传统和方式,正如施洗约翰教导他的门徒一样,耶稣的门徒也需要学习如何祷告。而耶稣亲自教给他们的“主祷文”便是我们所有祷告的最完美总结,里面蕴含了所有祷告的核心:荣耀上帝,祈求日常所需,饶恕彼此的罪。张大卫牧师强调,今天的焦点正是“在祷告中请求并施与饶恕”这一主题。

他进一步指出,主祷文里,“饶恕”之所以紧接在“赐给我们日用的饮食”之后,其内在脉络极为关键:人之所以能生存、能获得粮食供应,最终目的是要实践饶恕与爱。当一个象征信徒的个体在享受上帝所赐的丰盛粮食后,下一个必然阶段便是“主动地饶恕他人,也从上帝那里蒙饶恕”。主祷文有这样阶段性的结构,不应只停留在背诵,还要细细品味其中含义,将之应用在实际生活中。

在这个背景下,他在讲道中引用了《约翰福音》第8章行淫时被捉的妇人那段故事,来进一步阐明饶恕的重要。那时,一些拿着律法的人以此为借口来试探耶稣:“依照律法,这个妇人该用石头打死吗?”耶稣却沉默地在地上写字。张大卫牧师推测,耶稣在地上写下的是“新的义和新的律”。耶稣并不是漠视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并把它提升到更高境界。祂并没有把律法对罪人的定罪简单地废除或无限期延后,而是通过“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先拿石头打她”这一句话,使在场的人自行省察罪,然后都纷纷放下石头离开。当只剩下耶稣和那妇人时,耶稣对她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用行动展现了“赦免就是释放、让其离开(在希腊原文中,‘饶恕’有‘释放、离开’之意)”的真义。祂跨越了律法处刑的范畴,宣告了某种新的、更高层次的义。

他认为,这正是主祷文里饶恕的核心,也与耶稣“要饶恕人七十个七次”的教导一脉相通。在我们彼此定罪、彼此愤怒、甚至想拿起石头互相攻击之前,要先看到自己的罪:“我在上帝面前已经蒙了许多赦免,怎么能去定别人的罪呢?”接着,出于对耶稣所成全的“新的义和律”的践行,我们也应当选择饶恕。张大卫牧师说:“无论是犯了奸淫的女子,还是杀人犯、盗贼、贪心的人,上帝都这样爱他们,耶稣也亲自示范给我们看了。我们也要有这样一颗父神的心,一颗宽容的心。”而这一“饶恕”的次序在主祷文中显得非常自然。

他进一步强调,“指责罪人,从表面看似乎实现了公义,但耶稣所教导的‘新义’却体现在更高层面的爱与宽恕当中。”我们若仍只是停留在“难道可以对罪恶视而不见吗?”的律法视角里,那就无法体会到耶稣所示范的对律法的超越,以及其终极目标“爱与宽容”。在耶稣身上,我们看见如何真正成全了上帝所颁布的“应当行的事”。祂并非废除律法,而是通过饶恕引领我们走向律法最深处的“上帝之心”。而这种饶恕不仅是一次性的;更重要的是在我们再不犯罪、并将所领受的恩典继续施予他人的生活实践中具体展现出来。


2. 超越律法的恩典

接着,张大卫牧师在阐明“饶恕”这一核心概念的同时,强调人原先生活在旧约的律法之中,如今却因为耶稣进入了新的“恩典时代”。他先说明,在律法时代之前还有一个“无律法的时代”,然后才是赐下律法的时代,而现今我们所处的是“恩典时代”。律法之所以出现,目的在于让人认识到何为罪,并维持社会的公平与秩序。比如在《出埃及记》第21章、《利未记》第24章、《申命记》第19章等经文中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报应原则,就是为了让犯罪者“罪当其罚”,使天平归于平衡。它的动机是“法律以公义为目的,从而带来社会平安”。

但是,耶稣向我们宣告了超越律法的新境界:“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就同他走两里……”这比“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公平报应要高出许多。主好像在告诉我们:“单凭你们自己的义无法进天国,但我带来了一个新世界——爱、怜悯与宽容掌权的世界,这才是律法真正的目的地。”他把这个时代比作“恩典时代”或“新天新地”,进入这个时代的人,不再遵循报复的逻辑,而要接受一种全新的生命准则。

在此,张大卫牧师引用了旧约中“该隐和亚伯”的例子。该隐因献祭之事向上帝发怒时,上帝警告他说:“你为何发怒呢?罪正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但该隐没能压制怒火,最终杀死了亚伯。这是“无律法时代”的极端暴力悲剧,也显现了人性罪恶的深度。尽管如此,上帝仍然来找该隐;在亚当和夏娃犯罪后,上帝也曾向他们呼唤“你在哪里?”虽然人犯罪后相互推卸责任,但上帝依然伸手寻找他们。

关于“上帝为何不直接消灭罪与撒旦?”这类神正论问题,张大卫牧师回应说:“尽管撒旦在世间猖狂,但在耶稣面前终究无能为力;耶稣对撒旦有绝对的权柄,让它出来就得出来,让它进去就得进去。所以若我们真在耶稣里,并照祂的话而行,撒旦就无法恣意妄为。”问题在于人自己放不下罪性,包括“骄傲、嫉妒、无责感”等,这些不断将我们捆绑在“无律法或律法的层次”里。而耶稣则带领我们更进一步,“赦免、释放、愿意自己受损也要让对方活过来”的“新律”才是祂所开的路。

因此,饶恕绝不是“把恶说成善”或无原则的放任,而是“即使我受了亏损,却不以暴力去报复,而是选择‘让其离开’”。耶稣在《马太福音》第18章里,就借着“饶恕七十个七次”的教导和“万他连得的债被免”的比喻来说明这一点。那欠主人“万他连得”巨款的人,被全然免债后,却不肯饶恕欠自己区区“一百银币”的同伴,反而把同伴送进监里。主人就责备他说:“我怜悯了你,你难道不应当照样怜悯你的同伴吗?”张大卫牧师指出,这正是饶恕的关键所在:在人完全无法偿还的罪债面前,上帝已先赦免了我们,我们理当以同样的怜悯之心去对待周围的人。

紧接着他提到《马太福音》第20章“葡萄园工人的比喻”:早上就进葡萄园劳作、一天约定一个银币的人,与只在下午五点进场、干活时间极短却得到相同工价的人之间的冲突。那些辛勤劳作整天的人会抱怨说“不公平”,但园主回答:“我并没有亏待你们;你拿到自己应得的工钱,为何因我对别人施以恩慈就生恶意呢?”这其实是在揭示某种“该隐式的嫉妒”:为何后来的也享受同样的恩典呢?张大卫牧师指出,上帝对人的恩典并非人可以用理性或道德准则来衡量或争执,我们都已经领受了“极大的恩典”,因此不应当计较“为什么那个人也能得到这么多?”在饶恕层面也是一样,即使有人亏欠我们,我们也应在更高的层面接纳、释放对方。这就是耶稣所示范的“父神的心”。

以旧约的报复法来看,这似乎并不“公义”。一般而言,公义就是要分清受害者和加害者,并通过归还或惩罚去维系平衡。然而耶稣所提出的是“我们都像欠了主人万他连得的人,却被无条件赦免了。因而我们也理应学习饶恕他人”的讯息。这不只是某个时刻的“善举”,更是通过每天背诵、默想主祷文来改变我们内心深处与行为习惯的根本教导。过去,我们或许是常常恨人、随时想要报复的存在,但现在我们身为蒙恩者,被呼召走上一条“连仇敌也要爱”的道路。主祷文中的“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就直接昭示了这一点。

张大卫牧师在讲道接近尾声时说:“我们既祈求日用的饮食,却不能止步于此;后面紧接着‘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也免了欠我们债的人’,这里就要求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实践饶恕。”换言之,若我们得到上帝供应的粮食来维持生存,那么接下来就当以这份生命力去饶恕别人,将他们释放,并更大程度上效法耶稣“牺牲式的饶恕”。耶稣成全了律法,打开了更广更深的宽容世界,并呼唤我们“进入这丰盛的世界”。


3. 上帝的绝对

最后,张大卫牧师进一步拓展“新律”和“新时代”的神学与属灵含义。他说:“在我们所处的时代,科技发展和各种变化似乎日新月异,但真正的转变还是要从人的内心与价值观开始。”即使未来人类能登陆火星,或拥有在地球任何地方都能即时通信的高科技,这些依然无法改变“人的罪性”。因此,尽管传福音很重要,但若传完福音,人依然拒绝“饶恕与宽容的世界”,那么争斗、嫉妒、暴力与逼迫仍然会继续。然而主的心意是“直到世界的末了,福音都要被传扬”。而这福音的核心正是“饶恕”与“和好”。

对于孩子常问的“为什么看不见上帝?”这一类问题,张大卫牧师从上帝的绝对性着眼:因为上帝可以看见一切上下、左右、前后所有方位,而我们却只是相对的,无法以相对的视角看见绝对的神。这意味着上帝并不与我们处于同一层级,也意味着无论我们往哪个方向走,上帝的绝对性都不会改变。他还提到,在后现代主义或宗教多元化的时代,人们常说“世上并无绝对的价值”,但实际上,一旦失去绝对,人的生命意义很容易失衡并流于迷茫。而对信徒而言,上帝或上帝的话语就是那绝对的尺度,祂在我们心中作王。

由此,他得出结论:“如果我们真认识到这位绝对的上帝、充满爱的上帝,为什么还不能饶恕他人呢?”张大卫牧师指出,这正是主祷文呼吁我们“求并实行饶恕”的理由:当我们穿上了天父毫无保留的爱与恩典,也当以同样的心肠去包容他人。就如亚当与夏娃互相推诿,或该隐因嫉妒亚伯的祭物而导致的悲剧,在我们心中其实仍残留着这样的罪性。而耶稣之所以来,就是为了拯救罪人,让“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章29节)这句话真正应验在我们身上。

他也提到,在教会里常因教义分歧(如“加尔文主义与亚米念主义”)而引发争执,对此,他引用《罗马书》第14章的原则:“刚强的不要轻看软弱的,软弱的也不要论断刚强的。”因为我们都是在上帝极大的恩典中被拣选,同时也需要在个人救恩上谨慎负责的人。探讨教义的根本在于“上帝主权的恩典”与“人的责任”这两大框架。但最终我们应该紧紧抓住的真理核心还是:“上帝无条件地爱了我们,为我们免了无法偿还的债;因此,我们也要饶恕并接纳他人。”正如《马太福音》第20章“葡萄园工人”的比喻,或《路加福音》第15章“浪子回头”的比喻展现的那样,上帝的善远超我们的想象。我们往往像那位埋怨“为什么他也配得同样恩典”的工人,或像另一个责怪父亲“为何为这个浪费钱财的儿子大摆筵席”的哥哥,其实这才是真正的“该隐式”心态,是在拒绝主所描述的“新世界”。

因此,在主祷文中,耶稣教导的饶恕不是可选项,而是所有基督徒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具体实践。“正如上帝已免了我们的债,我们也要免去那些欠我们债的人。”不要将“把欠债的人关进监狱以实现公平的律法式正义”作为终点,而要记得“我自己也曾背负无法偿还的大债,是何等蒙了恩典”的谦卑,去用更大的爱来饶恕别人。张大卫牧师总结道:“这才是真正符合上帝心意的做法。”过去的律法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层面止步,但耶稣则呼召我们“爱你的仇敌”。我们受了这个呼召,就当在日常祷告中始终把“饶恕”视为重点,从自己开始放下委屈与愤怒,走上主所示范的牺牲之爱之路。

我们谈到“已经进入新时代、恩典时代”,其含义就在于这是一个“以饶恕、和好、爱”为代表的时代,不再满足于以等量报复来寻求平衡,而是在耶稣舍己爱人的榜样中,我们也甘愿付出更多,以挽回并拯救别人的生命。耶稣没有定那行淫妇人的罪,而是只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也为所有罪人敞开了悔改与恢复的路。同样,我们的日常生活要不断回顾这一信息,努力践行“有人打你的左脸,就把右脸也转过来给他”的教导。

纵观整篇讲道,张大卫牧师不断提醒我们:“亚当、该隐那样的软弱、自私、暴力倾向依然潜藏在人里面;然而因耶稣的宝血和恩典,我们已经成为新造的人,理应在思想和态度上彻底更新。”在他看来,即使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世界似乎在不断翻新,但只要人的内心仍被“骄傲、嫉妒、愤怒、憎恨”捆绑,就不会有真正的和平。他强调,能将一切变为“新天新地”的,唯有上帝,而在那新天新地里,最关键的原则就是“饶恕与爱的律”。这才是社会与人心得到根本改变的关键。

归根到底,主在地上教给我们的法则是:“正如上帝先爱了我们、先饶恕了我们,你们也当如此行。”我们凭自己无法做到,但主应许会藉着圣灵帮助我们。《罗马书》第8章所言“圣灵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为我们代求”便是上帝大能的证明,主祷文同样能在圣灵里使我们的祷告生活更加丰盛。我们需要“求日用的饮食”,也需要同样依靠主的恩典来“饶恕”。如此,当我们顺服主的教导生活时,我们的祷告才能真正结出果子:“愿上帝的名被尊为圣,愿上帝的国降临,愿我们所需的日用饮食得以供给,也愿我们彼此之间因饶恕而更加与上帝和好”。

张大卫牧师在总结时呼吁,每次背诵主祷文时,都要重新默想“上帝的荣耀与国度”、“我们生存所需”,以及“彼此饶恕”这几大重点。确立基督徒的身份与目标,并在实际生活中操练爱仇敌和宽容,这才是真正的灵命成熟。每天重复主祷文时,带着“主啊,今天谢谢你赐给我所需的粮食,也求你帮助我把得到的爱与饶恕同样分享出去”的心志活着,我们就能成为主所展示的“新世纪”、“充满恩典与爱心与饶恕”的工人。基督信仰的核心并不是履行单纯的宗教责任,而是让我们以神的心看待世界,并活出那份心肠。

因此,在主祷文的脉络下,饶恕是我们信仰生活中不可回避的根本课题。它并非按照律法标准去执行复仇或公平,而是遵照耶稣开启的更高层次的义——“主怎样饶恕了我们,我们也要怎样饶恕他人”的生命态度。这样的生命态度不但是“效法神的性情”,也是通往主祷文所教导的“尊神的名为圣、寻求神的国度、祈求日常所需并互相饶恕,进而与神更加和好”的重要钥匙。正如张大卫牧师所强调,这也需要每个信仰群体在一次又一次背诵主祷文时,都要铭记这份深意,并在日常中不断实践。愿我们都能如此行。阿们。

两种约——张大卫牧师


Ⅰ. 律法与恩典:从救恩论角度看两种约的意义

在《加拉太书》第四章二十一节以下,经文中使徒保罗向加拉太教会再次提出了一个比喻,以明确展示律法与福音、或律法与恩典之间的关系。其实,保罗在整卷《加拉太书》中一直强调“唯独恩典、唯独信心而得救”的福音核心真理。然而,由于加拉太教会里出现了一些假教师(犹太主义者),会众开始混淆,以为必须遵守割礼以及旧约中的节期、日子与月份等律法要求,才能得到真正的救恩。对此,保罗称这些人是“想要在律法以下的人”(加4:21),随后引用了《创世记》第16章和第17章记载的亚伯拉罕故事。

张大卫牧师在阐释这段经文时,强调救恩论的问题最终也与人论密切相连。人是什么样的存在?人是绝对依赖于上帝的受造物,若没有上帝,人在一瞬间都无法享有“真正的生命”,乃是有限的存在。若不承认《传道书》所说“上帝在天上,你在地上”(传5:2)这一铁一般的事实,人就会错以为凭借自身能力什么都能做,结果只能走向灭亡。近代思想推崇“人类的自主”与“理性”,尼采甚至宣称“上帝死了”,这些思潮正是人企图撇开上帝、自视为最高的尝试之结果。然而,如果把上帝从人当中抽离,人本身几近于无(無)。保罗在《加拉太书》《罗马书》中一再强调这一点,张大卫牧师也常结合现代信仰群体的例子多次提及这一真理。

现在,《加拉太书》第四章二十一节以后的“两个女人的比喻”,正是将律法主义与恩典福音之间的冲突清晰地呈现出来。保罗说:“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加4:22),其中一个是从婢女——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另一个则是从自主的妇人——撒拉所生的以撒。婢女夏甲所生的儿子“是按着血气生的”,而撒拉所生的儿子“是凭着应许生的”(加4:23)。这基于《创世记》十六章与十七章中关于亚伯拉罕、撒拉和夏甲的记载。

在《创世记》第16章里,亚伯拉罕迁至迦南地之后,因他和撒拉没有孩子,撒拉便提议通过埃及使女夏甲来为亚伯拉罕生子。这是因他们没能信靠赐下应许的上帝,而想用人的方法来得到后嗣的不信之举。“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创16:2),足见他们的急切。最终,亚伯拉罕从夏甲生了以实玛利,但夏甲怀孕后便开始轻视撒拉,人为地用己力解决问题的尝试引发了冲突、伤害和家庭纠纷。张大卫牧师指出,这便象征了“按血气而生”的结果。

相反,在《创世记》第17章中,上帝再次向亚伯拉罕显现并更新盟约。当亚伯拉罕99岁时,上帝吩咐他说:“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17:1),并赐他从撒拉而生的儿子名为“以撒”。此时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之一,便是“割礼之约”。在《创世记》十七章十节里,上帝命令“你们中间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随后亚伯拉罕就在当天给所有男子行了割礼。其后,从撒拉所生的以撒终于出生。

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正是针对那些鼓吹“割礼之约”的犹太主义者提出了新的视角。《罗马书》第二章二十九节也有同样的教导:“割礼在乎内心,在乎灵,不在乎仪文”。同理,保罗多次强调,我们的得救根基不在外在的律法行为(割礼),而在“唯独信心,唯独恩典”。因此他在《加拉太书》四章二十四节中说:“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西奈山是摩西领受律法之地,“如今的耶路撒冷”(加4:25)象征着固守律法(尤其是割礼)的犹太主义教师之所在地。保罗称那是“为奴的状态”。按照律法来与上帝相处,就把上帝视为令人生畏的主人,而把人视为奴仆。这讽刺了教会若仅把律法视为宗教义务,而无法与上帝建立深入的爱之关系时的情形。

然而,“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加4:26)。这是对那从天而来的恩典与自由的礼赞。《启示录》第二十一章里提到,“从天上降下来的圣城新耶路撒冷”是“羔羊的新妇”。与人靠自身能力所能抵达的地上耶路撒冷不同,那“在上的耶路撒冷”象征的是上帝所赐下的恩典。保罗宣告:“弟兄们,你们是照着以撒而生的,乃是应许的儿女”(加4:28)。当我们因信耶稣基督、领受圣灵成为神的儿女时,也就参与了基督的自由。我们不再是律法下的奴仆之子,而是因应许而得的真正自由之子。张大卫牧师在讲这一段时指出,教会可能会分裂成“恩典之教会”和“律法之教会”。若不以恩典为中心,而让律法和形式捆绑彼此、彼此定罪并纷争不断,那么那个教会实质上就像是“婢女的儿子”在掌权。

因此保罗更进一步宣告:“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加4:30)。这是借用《创世记》第21章亚伯拉罕将夏甲与以实玛利赶出家门的典故,强调必须坚决地决断和区分,使律法主义无法在教会中横行。若没有这种决断,福音的纯净就无法恢复。当时的加拉太教会因为受到律法主义者的影响,彼此诋毁、纷争不已,甚至动摇了使徒保罗的权威。保罗为了解决这一危机,不是寻求折中,而是明确驱逐律法主义,呼吁他们回到“基督释放我们得以自由”(加5:1)的福音之中。如果不牢牢确立“唯独信心而得救”的根基,教会就很容易再次陷入另一种宗教束缚之中。

因此,《加拉太书》第四章的核心在于对“两个约”的对比:地上的耶路撒冷、源自西奈山的律法之约,与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来自恩典和应许的之约形成鲜明对照,就像婢女夏甲与自主妇人撒拉之间的对比。保罗并不是说律法本身有错,律法能让人意识到自身的罪,使原本在罪中的人走向基督,它就像“启蒙的师傅”(加3:24)。然而,一旦把律法视为“得救的绝对必要条件”,我们就会蔑视基督的十字架与恩典,并破坏“救恩完全出于神的慈爱”这一福音真理。张大卫牧师也多次提醒:教会要竭力守护的不应是“律法”,而是那成全律法的耶稣基督所彰显的“爱与恩典”。


Ⅱ. 应许之子所享有的自由救恩的本

第二个要点可延伸到《加拉太书》第五章,保罗将前面提到的“奴仆与自主”、“律法与恩典”的对比,引向更加实际的劝勉:“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保罗直指那些主张行割礼以及种种律法才能得救的人,说:“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加5:2)。这意味着外在仪式(割礼)并非救恩的必要条件;相反,如果一旦受了“肉体的割礼”,就成为了“要行全律法的债户”,当无法完全遵行律法时,又必在罪的重担下挣扎。

保罗严正指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进一步明确救恩的本质所在。救恩唯独来自神的恩典,通过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而由圣灵在我们心中做工使人悔改。人所能做的,只是凭“信心”去回应上帝所赐的救恩之路。保罗在此说道:“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加5:5)。称义(被宣判为义)虽在一瞬间已经成就,但在圣灵的帮助下,我们又在成圣之路上持续前行,这是保罗所言“现今的称义与未来的完全”并行的双重面向。

借由信心与恩典,保罗强调教会所应当突出的重要标志便是“自由”。张大卫牧师表示,真正的福音教会必定强调这种“自由的内涵”。原先人被罪捆绑,而在律法之下,罪变得更加显露。罪的工价是死,对于罪人而言,上帝只被看作一个愤怒的审判者。然而,因着耶稣基督代赎的死与复活,我们有了一条新路。凡信耶稣基督的人,因着内住的圣灵,就能呼喊“阿爸,父”(加4:6)。这是关系的恢复,也是得救之人所享有的真正自由。

那么,为何有的教会与信徒尽管已经领受这自由,却又回到律法或宗教形式的束缚之中呢?无论在加拉太教会的时代,还是在当今,人都有向自己行为夸口的本能——想通过做好什么事、守好宗教义务、行善等方式来获得称义的名声。同时也有惧怕在作祟:如果自己不履行这些义务,会不会失去救恩?因着这种恐惧,人便想透过遵守外在规条来获得安心。然而保罗警告说,这正是“假教师”的迷惑,若救恩取决于人的行为,那么谁也无法真正获得完全的救恩,也无法得到真自由。

保罗所提出的自由,绝非放纵或满足自我中心欲望的选择。他反而说:“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加5:13)。真正的福音应许我们自由,但这自由必定结出爱的实际行动。保罗教导:“你们虽蒙召得自由,却不可将这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强调爱人如己才是成全律法、遵行基督之律的道路。对那些曾经是奴仆的信徒,保罗一方面极力呼吁“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另一方面又要他们彼此担待,彼此背负,以爱相待(加6:2),这正是成全律法的方式。

张大卫牧师在将此应用于现代教会时提醒:在教会里彼此批判、定罪,或只顾揭露对方的不足而带来纷乱的景象,与当初加拉太教会本质上并无不同。若教会被律法主义思维主宰,保罗所警告的“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加5:15)就会成为现实。因此,真正享有福音自由的教会,必然彼此怜悯、彼此看顾,并实践“爱的律法”。这才是得救之人应当结出的真正果子。

这份自由的根源在于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上帝拯救人类的方式不是挥动无所不能的力量来强行施救,而是选择自我虚己、降卑取了奴仆的形象(腓2:6-7),最终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赛53:5)。耶稣的十字架虽然象征眼泪与痛苦,却同时是为罪人舍己的爱的巅峰。正是这爱赦免了我们的一切罪,使我们现在能呼喊“阿爸,父”,正如保罗所说。我们若因信心而领受了这恩典,就能在圣灵的引导下享受自由与喜乐。这便是福音的大能,也是教会最根本的属性。张大卫牧师在各类讲道与著作里反复强调,教会不能建立在任何宗教义务或功劳主义、律法主义上,而必须完完全全地立足于“十字架的恩典”。


Ⅲ. 圣灵的工作与教会:跨越冲突走向

在《加拉太书》第五章后半段,保罗劝勉:“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加5:16)。这进一步确认了前面所说的自由必须是在“住在圣灵里”的自由。圣灵并非远离我们的某种神秘灵体,而是内住在信耶稣者心中的神的灵。祂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带我们进入真理(约 16:13),并且使我们越来越像基督。

保罗在《加拉太书》五章19-21节列举了“情欲的事”,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纷争、嫉妒、结党、异端等,这些都源自人的罪性和自我中心的欲望。随后在22-23节提及“圣灵所结的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些正是更像基督之性情的表现。张大卫牧师指出,一旦教会堕入律法主义,必然会滋生定罪、纷争、分裂等“情欲的事”。相反,若教会持守圣灵里的恩典福音,就能自然地成长为一个充满仁爱、喜乐、和平、耐心、关怀、忠诚的健康群体。

保罗说:“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加5:25)。这意味着,既然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经由圣灵赐新生命,那么在实际生活中也应顺从圣灵的带领。尤其是在《加拉太书》六章二节,他说:“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这呼应了耶稣以谦卑服事门徒、为他们洗脚(约13章)的榜样,呼唤教会彼此重现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展现的服事与卑微。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背负了沉重的罪债,同样,教会里的弟兄姐妹也应彼此背负重担、彼此照顾。而律法主义教会往往只会彼此比较谁更能守律法、谁更显得“义”,甚至彼此定罪;而福音性的教会则看重谁能在爱里服事,谁能谦卑地担待别人的软弱。

对保罗而言,加拉太教会是他第一次宣教旅程中所建立的教会,可说是他“初爱的果子”。当保罗饱受疾病折磨时,加拉太教会曾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保罗甚至说:“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加4:15),可见他们曾向保罗施以极大的爱。然而,不久之后,在假教师的影响下,他们否定了保罗,陷入律法主义,并质疑保罗的使徒职分,造成了严重分裂。保罗正是为医治这内讧写下此信,维护福音的纯正并挽回教会。

《加拉太书》中所见的冲突在今日也时常出现:各种思潮与教导纷纷涌入教会;世俗价值观或人本主义思潮都可能侵入,动摇福音的根基,从而引起教会内部的分裂与混乱。张大卫牧师指出,教会在遭遇此类危机时,要想重新站立,必须回到《加拉太书》的教训,即“唯独恩典、唯独信心”。不要给律法主义或功劳主义滋长的机会,而要常常记得基督为罪人舍命的十字架之爱。当教会这样行时,就会再次结出“圣灵的果子”,并重新恢复爱、喜乐、和平、忍耐、良善。

因此,《加拉太书》第五章所宣扬的“自由”,不是简单地摆脱束缚,而是在基督里从罪与律法的定罪下解放出来、享有真正生命的状态。而且,这种自由绝不会走向放纵,而是落实在爱的行动上。保罗曾说:“我虽从众人得了自由,却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林前9:19),体现了爱中服事的高贵榜样。对于教会而言,若在圣灵里享有自由,却又彼此服事、彼此分担重担,就会经历真正团契的喜乐与丰盛。

张大卫牧师在讲这段经文时一再指出,当今教会最需要的,不是制度或形式上的改革,而是“让十字架的福音重新成为教会中心”的更新。一个缺乏服事、缺乏爱的教会,即便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或规模,也极可能沦为律法主义、形式化的“奴仆的教会”。因此教会必须不断进行自我省察:是否正按福音的本质前行?是否在彼此的软弱中相互包容和分担?教会的讲道与事工的焦点,是否始终围绕耶稣基督的十字架?

总的来说,《加拉太书》指出的那两种约——律法化的方式(夏甲)与应许的恩典(撒拉),在教会内部随时可能发生冲突。律法主义思维会让人倚靠行为与资格,而福音思维则宣告我们唯独凭信心、唯独恩典而得救。前者容易制造相互比较、竞争、定罪与分裂;后者则通过爱与自由、以及圣灵所结的果子,将教会凝聚成一体。保罗最终想强调的结论很明确:“让我们跟随自主妇人,像以撒一样作应许的儿女。若没有基督的恩典,我们一无是处;让我们彼此分享从十字架救赎开始的自由。”

张大卫牧师基于此段经文,在当代呼吁教会更加回归恩典为中心的福音。他多次指出,教会里出现的世俗主义、功劳主义、律法主义、灵恩至上的“祈福主义”等问题,正是当年加拉太教会曾经面临挑战的现代版。“宗教热心”或许存在,但若失去“爱的火热”,教会外表再怎么光鲜,依然难称真正的福音群体。相反,若在教会中彼此相爱、同唱十字架恩典的颂歌,并结出圣灵的果子,就能够称为《加拉太书》所强调的“应许之子”的教会。这样的教会,才是真正在世间宣扬自由、释放、安慰与盼望的福音共同体。

所以,对我们而言,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我是使女的儿女,还是自主妇人的儿女?”我们是被律法思维捆绑,只为履行宗教义务而信仰,还是在恩典里重生得自由,并在圣灵里活出爱的行动?张大卫牧师不断将这一问题抛给信徒,让教会自己决定要走怎样的道路。《加拉太书》的信息绝不仅仅局限于两千年前的加拉太地区,它超越了时代,提醒我们:救恩从何而来(出于上帝的恩典),人是何等存在(绝对依赖神的受造者),教会应当成为什么样的群体(在圣灵里实践自由与爱的社群)。

正如张大卫牧师反复强调,既然教会是神的家,是基督的身体,当中任何肢体受痛苦时,都不应袖手旁观或定罪驱逐。“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加6:2)的教训与耶稣为门徒洗脚(约13章)的事迹一起,清晰展现了教会应有的服事与爱的面貌。这正是“被圣灵引导的教会”该走的道路,也是保罗与张大卫牧师想要传递给后世教会的福音核心价值。

最后,若要简要概括《加拉太书》的脉络,可以看到:当教会顺从保罗的教导时,也就能够实践“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6:2)。教会在被神的爱与恩典触动后,便会脱离纷争与派系、停止相互定罪或批判,而转为彼此扶持、彼此服事的团契。在圣灵的带领下不断成长,弃绝肉体的行为,结出圣灵的果子。如此,教会才得以因福音而真正享受自由与生命,且在等候主再来之际,稳固地行走在信心之路上。保罗所说“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加5:5),既涵盖了“已然得救”也指向“未然完成”的进程。我们在已有的救恩中,仍在圣灵引导下持续迈向圣洁,这是一条旅程。

总之,《加拉太书》向我们传递的信息清楚:“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我们已经蒙召成为自由人,不要误用自由去放纵情欲,却要以彼此相爱的方式来使用自由。律法主义用来定罪、制造分裂,并不代表福音的本质,而只不过是人类恐惧与私欲的产物。教会当记得自己是“属天的耶路撒冷”的子民,靠着天上的应许而获得真自由,并能呼喊“阿爸,父”(罗8:15;加4:6)。张大卫牧师不断呼吁,要把福音的自由与基督的爱切实应用于教会现实之中。在律法与恩典、人类功劳与信心、形式与真诚之间摇摆不定的人们,都应当借《加拉太书》的启示,再次回到“以十字架为中心的福音”里。

正因如此,《加拉太书》第四、五章并非只是过去对加拉太教会的劝诫,对于当代仍有深刻的启示:教会的危机和分裂,多半源于人心的欲望、自以为义,以及对恩典的遗忘。可一旦教会在圣灵里,再次抓住神的恩典和爱,新的复兴与康复便会开始。在以“基督释放我们得自由”(加5:1)为中心,并“彼此担当重担”的爱中同行之时,教会就能抵挡各种争端与世俗诱惑,得到从上帝而来的力量与更新。

结论是,出现在《加拉太书》中的律法与恩典、奴仆与自由,这两条道路,不仅是过去的历史冲突,也是教会现今仍面临的抉择。我们是否盼望基督与圣灵的大能现在仍在教会中活跃?抑或我们仍想以人的功绩和律法行为来证明自己?教会已被宣告是“应许的儿女”(加4:28),不再是奴仆,而是儿子(加4:7)。因此,在教会的生活与事奉中,若能时刻铭记这一点,彻底立足于福音,我们就必能在《加拉太书》所宣扬的真自由与圣灵的果子中大得益处。正如张大卫牧师所强调的,“教会不是建立在人的制度或形式上,而是建立在上帝无条件的爱和耶稣基督十字架的恩典之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一间福音性的、属灵的、自由的教会,并再次兴起。愿神带领我们在此真理中不断地更新。阿们。